產業(yè)著作權著作權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IPRdaily立場#
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IPRdaily消息:2020年8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就《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請社會各界人士于2020年9月20日前,通過信件(包括中國郵政EMS)或者電子郵件方式以中文提出修改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司法文件質量,根據(jù)工作安排,最高人民法院就《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社會各界人士于2020年9月20日前,通過信件(包括中國郵政EMS)或者電子郵件方式以中文提出修改意見。
信件請寄:北京市東城區(qū)東交民巷27號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郵編100745。電子郵件請發(fā):spcip2020@163.com(請在信封或郵件主題注明“著作權征求意見”)。
附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8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
(征求意見稿)
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加強對著作權領域相關權利的保護,對于促進我國文化和科學事業(yè)的發(fā)展與繁榮,具有十分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為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的審判職能作用,加強對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保護,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法律規(guī)定,制定如下意見。
一、切實加強著作權保護,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發(fā)展
1.要統(tǒng)籌兼顧創(chuàng)作者、傳播者和社會公眾的利益,處理好鼓勵新興技術、新興產業(yè)發(fā)展與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關系,協(xié)調好激勵創(chuàng)作、促進產業(yè)發(fā)展、保障基本文化權益之間的關系,嚴格依法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促進智力成果的創(chuàng)作和傳播,發(fā)展繁榮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yè)。
2.要大力推進案件繁簡分流試點工作,大幅縮短涉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案件審理周期。完善知識產權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支持當事人通過區(qū)塊鏈、時間戳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jù),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問題。有效適用行為保全、證據(jù)保全、財產保全等訴訟臨時措施,綜合運用多種民事責任方式,使知識產權權利人在民事案件中得到更加全面充分的權利救濟。
二、充分運用推定規(guī)則,減輕權利人訴訟維權負擔
3.合理推定當事人相關權利的存在。權利人完成初步舉證責任后,在對方當事人未提出異議且無相反證據(jù)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當推定當事人主張的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存在于相關作品、表演、錄音制品中;但是,依照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當事人無須舉證證明、人民法院即能作出相反認定的除外。
4.依據(jù)署名推定相關權利的歸屬。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使,不以權利的在先登記為前提。在作品、表演、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推定為該作品、表演、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據(jù)的除外。對于署名的認定,應當結合作品、表演、錄音制品的性質、類型、表現(xiàn)形式以及行業(yè)習慣、公眾認知習慣等因素,作出綜合判斷。
5.減輕權利人提交證據(jù)的負擔。在權利人主張其權利存在、許可或者侵權成立時,如被訴侵權人未能提交相反證據(jù),在適用署名推定規(guī)則確定權利歸屬的情況下,應當免除權利人提交與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轉讓協(xié)議或其他書面證據(jù)的責任。
6.主張合法使用應當舉證加以證明。在他人享有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況下,被訴侵權人主張其使用行為合法而不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應當提供證據(jù)證明該使用行為已經得到了權利人的授權許可,或者屬于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不經權利人許可而可以使用的情形。
三、結合各類案件特點,有效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7.有效加強網絡空間的權利保護。權利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并提出保全申請,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并作出裁定。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權利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通知而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對損害的擴大部分承擔連帶責任。
8.有效加強實體市場的權利保護。實體市場內的經營者侵害他人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有證據(jù)證明該市場經營者未能有效履行巡查、管理職責并據(jù)此主張該市場經營者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該市場經營者的過錯程度和具體行為確定其應當承擔的責任。
9.有效加強新興領域的權利保護。適應互聯(lián)網、人工智能、大數(shù)據(jù)等高新領域的技術發(fā)展,積極回應司法保護新需求,處理好著作權客體的相對封閉性與權利的相對開放性的關系,依法妥善審理體育賽事網絡直播、網絡游戲直播等相關的新類型案件,促進新興業(yè)態(tài)規(guī)范發(fā)展。
四、消除侵權盜版風險,有效預防侵權行為的發(fā)生
10. 銷毀假冒盜版商品及專用工具。對于假冒、盜版的商品及主要用于生產或者制造假冒盜版商品的材料和工具,權利人提供證據(jù)證明上述物品存在并請求立即銷毀的,除特殊情況外,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或者在特殊情況下在商業(yè)渠道之外處置主要用于生產或者制造假冒盜版商品的材料和工具,銷毀或者處置費用由侵權人承擔;侵權人請求補償?shù)?,不予支持?/p>
11. 充分填補權利人所受損失。綜合考慮請求保護的權利類型、市場價值和侵權人主觀過錯、侵權行為性質和規(guī)模、損害后果嚴重程度等因素,確定法定賠償數(shù)額。侵權人故意侵權且情節(jié)嚴重,權利人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審查確定。權利人能夠舉證證明其為維權支出合理開支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確定賠償數(shù)額時一并予以考慮。
12. 全方位實現(xiàn)侵權阻遏目的。侵權人被生效的法院裁判或者行政決定認定侵權,或者曾經就相同侵權行為與權利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且履行完畢后仍然繼續(xù)實施侵權行為,或者變相重復實施侵權行為的,可以認定為具有侵權的故意,人民法院在后續(xù)案件中確定民事責任時應予充分考慮,以有效阻止侵權行為的再次發(fā)生。
五、加大虛假訴訟懲處,促進誠信訴訟機制完善
13.引導當事人誠信訴訟。通過誠信訴訟承諾書等形式,明確告知當事人不誠信訴訟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促使當事人正當行使訴訟權利、積極履行訴訟義務,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在訴訟過程中作真實、完整的陳述。
14.嚴厲打擊不誠信訴訟行為。完善違信懲戒與追責機制,對于提交偽造、變造證據(jù),隱匿、毀滅證據(jù),作虛假陳述、作虛假證言、作虛假鑒定等不誠信訴訟行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5.有力打擊投機性訴訟牟利行為。加強著作權訴訟維權模式問題研究,充分利用中國裁判文書網等信息化平臺,及時掌握批量化訴訟維權動態(tài)。對于權利人在各地分別起訴且僅起訴終端銷售者而不起訴中間銷售商以及被控侵權商品生產者、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加強釋明,努力實現(xiàn)侵權行為的源頭治理和訴訟糾紛的“一攬子”解決。對于堅持不起訴中間銷售商、生產者、提供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判決書中說明損害賠償?shù)姆秶苊獠贿m當?shù)財U大權利人獲得賠償?shù)目傤~。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網站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剛剛!最高院就「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公開征求意見!(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如有想看文章主題內容,歡迎留言評論~
「關于IPRdaily」
IPRdaily是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知識產權媒體,致力于連接全球知識產權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匯聚了來自于中國、美國、歐洲、俄羅斯、以色列、澳大利亞、新加坡、日本、韓國等15個國家和地區(qū)的高科技公司及成長型科技企業(yè)的管理者及科技研發(fā)或知識產權負責人,還有來自政府、律師及代理事務所、研發(fā)或服務機構的全球近100萬用戶(國內70余萬+海外近30萬),2019年全年全網頁面瀏覽量已經突破過億次傳播。
(英文官網:iprdaily.com 中文官網:iprdaily.cn)
本文來自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并經IPRdaily.cn中文網編輯。轉載此文章須經權利人同意,并附上出處與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場,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jupyterflow.com/”
文章不錯,犒勞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