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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發(fā)布關于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調查結果的通報?!?br/>
近日,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相繼發(fā)布關于停止部分代理機構及備案企業(yè)預審服務的通告(下稱《通告》)和關于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調查結果的通報(下稱《通報》)。
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在相關部門的技術支持下開展了專項核查,并于8月6日發(fā)布了《關于嚴厲打擊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的通告》。
《通告》顯示,截止8月13日,仍有6家代理機構及20家備案主體(名單見附件)未按通告要求對自身行為做出任何說明。
《通報》顯示,8月27日,對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預審工作的代理機構及創(chuàng)新主體作出以下處理決定:決定對合肥一高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3家代理機構和山西深電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創(chuàng)新主體停止預審服務;對北京博識智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21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1年;對山西高科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等3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6個月;對北京鑫瑞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等10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3個月;對山西四通晉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創(chuàng)新主體暫停預審服務3個月。對太原萬惟新致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家代理機構及山西繼禹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等18家創(chuàng)新主體予以警告。
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調查結果的通報
在前期預審預約過程中,有少數創(chuàng)新主體及代理機構采用非常規(guī)手段進行預審預約,嚴重擾亂了正常預審工作秩序,影響了其它創(chuàng)新主體正常享受預審服務,極大地降低了廣大創(chuàng)新主體預審體驗。針對此類情況,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保護中心”)在相關部門的技術支持下開展了專項核查,并于8月6日發(fā)布了《關于嚴厲打擊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的通告》。
8月27日,針對涉事單位提交申訴及證明材料,結合相關證據,綜合考慮過往表現及調查過程中的響應程度,經保護中心黨支部研究決定,根據《專利申請預審業(yè)務管理辦法(試行)》(國知辦發(fā)辦字﹝2023﹞25號)及《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的有關規(guī)定,對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預審工作的代理機構及創(chuàng)新主體作出以下處理決定:
一、停止預審服務
決定對合肥一高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3家代理機構和山西深電能科技有限公司等18家創(chuàng)新主體停止預審服務。
二、暫停預審服務
(一)對北京博識智信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等21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1年;
(二)對山西高科助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等3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6個月;
(三)對北京鑫瑞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等10家代理機構暫停預審服務3個月;
(四)對山西四通晉業(yè)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創(chuàng)新主體暫停預審服務3個月。
上述代理機構或創(chuàng)新主體,先前已排補充預約全部作廢。對于暫停服務(暫停起始日期自本通告發(fā)布之日起算)的代理機構或創(chuàng)新主體期滿后應向保護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研究通過后方可重新享受預審服務。
三、警告
決定對太原萬惟新致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1家代理機構及山西繼禹工程機械有限公司等18家創(chuàng)新主體予以警告。
上述代理機構或創(chuàng)新主體,先前已排補充預約全部作廢,向保護中心作出書面承諾后方可重新享受預審服務。
四、移送相關部門
在專項核查過程中,涉嫌為代理機構或創(chuàng)新主體提供相應非常規(guī)服務的網店等主體,證據確鑿的,移送省網監(jiān)部門依法處理。
附件:1.停止預審服務名單
2.暫停預審服務名單
3.警告名單
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相關閱讀:
關于停止部分代理機構及備案企業(yè)預審服務的通告
自8月6日發(fā)布《關于嚴厲打擊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的通告》以來,我中心接收多份情況說明及線索材料,并對涉事主體開展進一步核查。截止8月13日,仍有6家代理機構及20家備案主體(名單見附件)未按通告要求對自身行為做出任何說明。
根據《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備案主體、代理機構預審服務管理辦法(修訂)》第二十三條第十三款的規(guī)定,對上述單位停止預審服務,不再受理線上申訴。
附件:停止預審服務名單
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2024年8月14日
附件
(原標題: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關于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正常預審工作秩序行為調查結果的通報)
來源: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因使用非常規(guī)手段干擾預審工作,38家代理機構和40家備案主體被停止/暫停專利預審服務/警告|附名單(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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