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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兩件專利發(fā)起了四起專利訴訟,四案索賠金額合計11808萬元?!?br/>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1、原告變更訴訟請求后,兩起案件索賠金各2800萬
2020年12月23日,博遷新材發(fā)布公告稱,臺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博新材”)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博遷新材全資子公司寧波廣新納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新納米”)侵害發(fā)起兩起專利侵權訴訟。
在訴訟中,金博新材請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生產(chǎn)、使用侵害兩項涉案專利的涉訴產(chǎn)品、銷毀全部庫存的涉訴產(chǎn)品,并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100萬元,兩個案件索賠合計200萬元。
2021年11月,博遷新材發(fā)布的公告顯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金博新材向寧波中院遞交變更訴訟請求,將兩起訴訟的賠償金額各由100萬元變更為2800萬,即兩起訴訟合計索賠5600萬元。
2022年1月4日,博遷新材收到寧波中院郵寄送達的兩紙一審民事判決書,法院一審駁回了原告金博新材在兩案中的訴訟請求,兩案合計363600元的案件受理費由金博新材承擔。
同年1月24日,博遷新材通過郵寄送達的方式收到《上訴狀》,金博新材不服寧波中院的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最高院撤回上述兩宗訴訟的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2022年7月29日,博遷新材收到最高院簽發(fā)的(2022)最高法知民終1341號民事裁定書,上訴人金博新材料明確表示不繳納關于ZL201621306206.8號實用新型專利的案件受理費,并提交了撤回上訴申請,該案按照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2024年2月29日,博遷新材收到最高院通過電子送達方式簽發(fā)的(2022)最高法知民終302號民事判決書,對ZL201611085580.4號發(fā)明專利的訴訟案件做出二審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81800元由臺州市金博新材料有限公司負擔。
2、另一訴訟戰(zhàn)場,索賠合計超6000萬
據(jù)博遷新材公告的往期公告來看,在用ZL201611085580.4、ZL201621306206.8兩項專利提起上述在寧波中院的訴訟前,金博新材已在南京中院用這兩項專利分別提起了訴訟,索賠金額合計6208萬元。
發(fā)明專利訴訟:
2020年11月26日,博遷新材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20)蘇01民初3294 號應訴通知書等相關資料。金博新材起訴博遷新材侵犯了其201611085580.4號發(fā)明專利,并索賠580萬元。
2022年1月26日,博遷新材收到南京中院郵寄送達的一審判決書,法院駁回了原告金博新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費52400元由原告負擔。
同年3月23日,博遷新材收到法院郵寄送達的《上訴狀》,金博新材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南京中院做出的一審判決,并改判支持原告的一審訴求。目前,關于該案的二審及相關情況,博遷新材還尚未公布。
實用新型專利訴訟:
2020年12月15日,博遷新材在公告中披露,金博新材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博遷新材侵犯了其第ZL201621306206.8號實用新型專利,索賠580萬。一年后,金博新材向法院提交了訴訟請求變更申請,將580萬的賠償金額變更為5628萬。
2022年1月21日,博遷新材收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郵寄送達的(2020)蘇01民初3293號訴訟紙質(zhì)版民事判決書。法院在一審判決中駁回原告金博新材的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323200元由原告負擔。
2022年2月21日,博遷新材收到法院的送達的《上訴狀》,金博新材因不服一審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請求最高院撤銷南京中院的一審判決并改判支持原告的一審訴求。同年11月,博遷新材收到最高院簽發(fā)的(2022)最高法知民2162號終審裁定,其中顯示,該訴訟在二審審理過程中,上訴人金博新材明確表示不繳納案件受理費,并提交了撤回上訴申請,本案按上訴人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從博遷新材的公告來看,在2020年末,金博新材分別在南京、寧波兩院用兩件專利發(fā)起了四起專利訴訟,四案索賠金額合計11808萬元。不過對于原告而言,其并未在訴訟中占據(jù)主動地位,除接連敗訴外,還需負擔近百萬元的案件案件費用。
據(jù)博遷新材官網(wǎng),博遷新材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集高端納米金屬粉體材料研發(fā)、生產(chǎn)、銷售為一體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yè),是中國納米金屬材料研發(fā)與產(chǎn)業(yè)化應用的開拓者之一及目前全球領先的實現(xiàn)納米級電子專用高端金屬粉體材料規(guī)?;慨a(chǎn)及商業(yè)銷售的企業(yè)。據(jù)愛企查信息,金博新材成立于2015年,經(jīng)營范圍包括納米材料研發(fā)、制造。
附:本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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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辛夷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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