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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
受訪人:來電科技創(chuàng)始人 袁炳松
專訪人:IPRdaily夢婷君
受訪方提供:圖片
來電科技創(chuàng)始人 袁炳松(來電哥):人物
來電科技作為共享充電寶領域的開創(chuàng)者,近兩年來風波不斷。
風波圍繞的核心話題是“專利戰(zhàn)”。
在2016年-2018年期間的共享充電寶年度專利大戲中,如果主演是來電科技和袁炳松,那最好的年度配角非街電科技和陳歐莫屬。
2018年5月25日,歷時一年的來電科技訴湖南海翼和街電科技兩被告的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糾紛案,以來電科技勝訴暫告段落。
簡要回顧案情,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以下簡稱“京知院”)判決兩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停止使用,涉案Anker設計12口產(chǎn)品的行為,并賠償來電科技共計200萬元的損失。
判決一出,知產(chǎn)圈人震驚了。
屬于來電公司的勝利標簽蜂擁而至。“共享充電寶第一梯隊玩家間的專利里程碑戰(zhàn)役”;“實用新型專利糾紛案的標的額經(jīng)典判賠案”;“街電輸了!這是一起專利戰(zhàn)+商戰(zhàn)的經(jīng)典案例”;“來電布局百余項原創(chuàng)專利,直接把陳歐的資本干翻了!”。
是的,陳歐不但被來電干翻了,還被來電干煩了。
京知院是全國首家知識產(chǎn)權審判專業(yè)機構,在知識產(chǎn)權案件審判中具有高度的權威性。針對京知院作出的一審判決,街電科技不服,并發(fā)布聲明表示,已當庭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一來二往中,來電和街電的專利大戲就此唱開。
5月29日,來電回應街電針對袁炳松的人身攻擊聲明發(fā)表“呵呵。講點事實,好好說話。走著瞧”。
6月11日,街電回應且指責來電不正當競爭。同時表明,涉案的兩個專利有可能在未來的行政程序或訴訟程序中被宣告為無效的專利。
6月15日,來電再次回應,截止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之日,來電的涉案專利是維持有效、以及維持部分有效的審查決定。
針對上述聲明總結來看。京知院的一審判決為,在維持專利有效的部分,街電的Anker設計12口產(chǎn)品依然落入了來電公司的專利保護范圍之內(nèi)。
隨著雙方聲明的來往互動,事件的發(fā)展也在持續(xù)發(fā)酵。
今天,IPRdaily更多關注的是,陳歐和袁炳松對于“專利和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不同認知而帶來的戲劇性差異。
袁炳松和陳歐。
一個是在深圳華強北街白手起家摸爬滾打多年而初見成績的創(chuàng)業(yè)者;
一個是上市公司聚美優(yōu)品的總裁以及有諸多光環(huán)加身的明星官二代。
反差如此之大的兩個男人、實力如此懸殊的兩家公司,對待專利保護意識同樣大相徑庭的共享充電寶企業(yè)代表。他們的專利戰(zhàn),到底因何而起?又要如何收尾?
一位是有權有勢的陳歐,一位是草根創(chuàng)業(yè)者袁炳松。
來電科技因何成為充電寶租賃市場中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之后,在綜合實力差距如此之大的情況下,又是如何抗衡突襲入場的街電公司?
雙方在專利交戰(zhàn)的過程中,是否有談判發(fā)生?是否有妥協(xié)之勢?是否達成收購?又是否實行專利許可?
這些疑問,因為對陳歐與袁炳松的差距觀察,也因為這起一審判決,撲面而來。而這一切,同樣是外界想弄清楚的真相。為此,IPRdaily專訪了來電科技創(chuàng)始人袁炳松。
以下是專訪對話原文:
一 審 之 爭
2017年5月,來電科技一紙狀告湖南海翼和街電公司侵害來電公司的兩件實用新型專利,涉案專利為“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專利號ZL201520847953.1)”和“吸納式充電裝置(專利號ZL201520103318.2)”。
2017年7月,一家全稱為天津西瑞爾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突然以“侵害發(fā)明專利權糾紛案”起訴來電科技。搜索一看,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正是陳歐。所謂的被侵害發(fā)明專利,正是他對外宣稱的“一個億買的三個核武器專利”。
截止目前,陳歐主導的用天津西瑞爾公司提起的訴訟,自“查封、扣押”來電設備一臺后再無動靜。
5月25日,來電訴湖南海翼和街電公司的一審結果當庭宣判——來電勝訴。
IPRdaily:在來電訴街電的這起案子中,一審判決的過程大概是怎樣的?
袁炳松:我記得一審總共開庭四次,最后一次,法官當庭宣判湖南海翼和街電侵權事實成立。在庭審過程中,有三個法官、兩個技術調(diào)查官、一個書記員。案子審的非常仔細。當天還來了許多的媒體,現(xiàn)場攝影。根據(jù)我的了解,當庭宣判的案子還是比較少的。來電的案子,在判決的過程、取證方面都非常的仔細、扎實。我相信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的判決是很有權威性的。
IPRdaily:這個案子的時間關系是2017年5月,來電起訴了街電。同年7月的時候,天津西瑞爾又起訴了來電?
袁炳松:是的。2017年7月,陳歐用他早前買的那三個專利起訴我侵權,用的是他旗下的天津西瑞爾公司。我對此印象非常深刻,陳歐起訴我的這起案子,我記得是7月11日立案,7月19日證據(jù)保全。
IPRdaily:從立案到證據(jù)保全這個時間很快,來電用了多久?
袁炳松:你說的對,街電訴來電從立案到保全查封的這個時間才整整7天,執(zhí)法速度相當快。來電起訴街電時,按照流程,第一步保全設備,正常走流程我們就花了兩個月。而街電只用了一周時間。
IPRdaily:那立案后,你們是如何反擊的?
袁炳松:我們是要準備無效街電的三個專利。但是,商量后覺得無效完全是浪費精力。而且陳歐的那三個專利跟我的專利八杠子打不著邊,所以我們就沒有無效了。
IPRdaily:陳歐對外滿世界張羅,被媒體相繼報道的“花一個億買的三個核武器專利”具體是什么情況呢?
袁炳松:陳歐的副總裁何順曾因為一審判決找我聊過,我問過這些事情。得知的是,這三個專利是陳歐個人花錢買的。陳歐對外宣傳自己一個億買了三件專利,我相信對于知產(chǎn)圈而言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同時也因為他這樣對外吹牛的行為,讓他自己和我都下不來臺。
IPRdaily:那你知情這三件專利到底花了多少錢嗎?
袁炳松:我問何順了,陳歐到底花了多少錢買的這三件專利,他沒有告訴我具體數(shù)額,說反正沒有一個億那么多。
IPRdaily:據(jù)我了解,來電對于天津西瑞爾的起訴沒有提管轄異議?
袁炳松:我跟我們的律師商量后覺得沒必要這么做,我們直接應訴。但是發(fā)現(xiàn)從陳歐去年7月提訴訟到現(xiàn)在同樣整整一年時間了,到現(xiàn)在為止連個開庭日期都沒有排上。所以,他的主要目的不是真的要和我較量高下,而是想拖延時間。
私 下 談 判
陳歐光環(huán)加身,創(chuàng)辦的聚美優(yōu)品是上市公司。今年5月底,聚美優(yōu)品宣布以8650萬美元的價格,向第三方投資機構轉讓寶寶樹4%的股權。
如此看來,陳歐不差錢,他也不缺權勢,或許正是因為如此,底氣十足。
對于來電的訴訟,街電很有自信也很淡定。
直到京知院一審判決即將宣判。
這下,陳歐慌了。
IPRdaily:你前面說你和陳歐見面了,是什么時候?
袁炳松:在一審開庭也就是5月25號的前一兩天,陳歐通過他的人滿世界找我。
IPRdaily:陳歐為什么找你,目的是什么?
袁炳松:陳歐想要找我談判,目的是希望不要出一審判決。事情是這樣的,5月23日,陳歐通過他的朋友和關系,通過凡是能搭上線的的渠道來找我見面。我當時正在成都出差中。陳歐最后通過他的一個副總裁找到我,并給我打了電話,說下午想過來和我面談一下。
于是,23日下午,陳歐那邊派了三個副總裁專門飛到成都來跟我見面問有沒有合作的可行性。
IPRdaily:那你是怎么回復的,最后有過去嗎?
袁炳松:我說可以啊,大家合作當然可以談。到底是交叉授權還是其他方式的合作,我要先聽聽你們的態(tài)度。如果是交叉授權,我要讓律師去評估一下你們的這三個專利價值,如果你們的專利真有價值,那可以交叉授權。如果沒有價值就算了。街電的副總裁何順問,那我們單方面授權,標準是啥呢?
我當時說,我們這方面還沒有經(jīng)驗,但是具體標準我們可以談。后來,他們跟陳歐打電話,眾口一詞說邀請我去北京,和陳歐當面談一談。我當時那幾天準備去重慶貴陽出差,票都已經(jīng)買好了。但是陳歐非要說去北京一趟,當面聊一聊吧。那三個副總裁當場就要替我訂機票,而且當著我的面給街電全國各地的業(yè)務負責人下達“軍令”,說街電和來電有合作,來電的網(wǎng)點不要動。我這人吃軟不吃硬,一看他們這么有誠意,也挺好奇陳歐到底想干啥,就過去了。
IPRdaily:一審判決時間是5月25日,事到臨頭了陳歐23日想起找你談判?
袁炳松:是的,24號應陳歐的邀請,我從成都飛到了北京。我們中午一起吃飯,在聊天的過程才知道,陳歐已經(jīng)事先知道要出判決了。所以,緊急火燎的找我談判。我當時和陳歐說,我又沒打算找你談,你派三個人請我到北京找我談,咱們能談啥呢?而且談判的過程中,我們也不是很愉快。
IPRdaily:為什么不愉快?
袁炳松:陳歐說他不喜歡被人掐著脖子談事情。我當時的建議是,你出一個上策和下策,我出一個中策。行的話呢,我們就繼續(xù)聊。不行的話,咱們就不聊了。我問陳歐,得到的出判決的消息具體是什么時間,他說25號下午兩三點。所以我出的中策是,如果你真想談,那么我們25號下午4點一起開發(fā)布會,對外公布我們來電和街電戰(zhàn)略合作了。6月的時候再出一個具體合作的結果,對外公布。我當時想,只有一天不到的時間了,一時半會肯定拿不出一個很具體的合作方案。
IPRdaily:陳歐是怎么回復你出的中策建議呢?
袁炳松:我出的中策陳歐不滿意,他的架勢和意思是,老袁你今天必須給我一個明白話,不給一個明白話就是不給我面子。我當時聽了覺得很生氣:第一,我們本來就不認識,談不上面子不面子的;第二,我們是競爭對手,沒有信任基礎。這更不是面子不面子的事。咱們在商言商該談事情談事情。而且,是你陳歐主動找我來談的,所以你要搞清楚找我談的目的是啥?要達到什么樣的結果?
我出中策是為了給大家一個月的時間,做充分準備。而陳歐的態(tài)度就是,要么不出判決結果,要出判決結果了就直接打。我聽完之后就說,那咱們就不談了。
24號晚上,我們來電內(nèi)部開了個董事會。大家也一致認為,這個關鍵時候沒法談。
IPRdaily:是因為陳歐要融資,所以他很在意判決結果?
袁炳松:不完全是?,F(xiàn)階段陳歐的核心是融資。但判決結果出來后,他的產(chǎn)品線禁止制造使用,影響會更大。
案 情 發(fā) 酵
陳歐主動找袁炳松談判,但沒有達到他的目的。
一審結果出來后,惱羞成怒的陳歐只能和袁炳松繼續(xù)硬打下去。
隨后5月31日,街電公司發(fā)布了聲明,但內(nèi)容與一審無關,多為針對袁炳松個人的犀利評價。
之后,雙方就聲明公告進行了3個回合。
因為一審之爭,雙方戰(zhàn)火愈演愈烈。
IPRdaily:你們談崩了,并且街電25日當庭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
袁炳松:一審判決的結果出來,我相信知識產(chǎn)權行業(yè)的人都是非常專業(yè)的,街電在二審上的勝訴幾率是不大的。但是依照陳歐的風格,肯定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扳回局面。
IPRdaily:在這之后,你們又相繼發(fā)布了好幾則公開聲明。
袁炳松:街電的聲明都是發(fā)給吃瓜群眾看的。陳歐說來電的專利很簡單呀,不就是那個VCD光碟、磁卡、ATM機一樣的結構邏輯嗎,這算什么創(chuàng)新?對于專業(yè)的技術人而言這樣的說法,是很可笑的。而在知識產(chǎn)權圈,他們用“一個億買三個專利是共享充電行業(yè)的核武器,可以快速結束戰(zhàn)斗”的事件炒來炒去同樣經(jīng)不起推敲。
IPRdaily:所以,從你們的談判過程來看,做電商出身和做技術出身的創(chuàng)業(yè)者思維差異很大。
袁炳松:陳歐是做電商出身,而且對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重視度不高。通過24號的談判可以看出來,他到了一審要出判決結果了才重視這個案子,沒出判決結果前,陳歐認為我們來電會敗訴。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打仗從來沒輸過,也從來不怕打仗”。在談判的過程中,陳歐動不動就說“我還有幾十個億呢,融資對我不重要,我根本不差那幾個錢”。
IPRdaily:從來電自身的專利訴訟經(jīng)驗來看,你認為創(chuàng)業(yè)公司申請專利的重要性在哪?
袁炳松:以我們的案子為例,在一審庭審中,街電的律師說“你們不能判街電侵權,你們判決侵權后,我們幾十萬臺設備怎么辦?”因為這個理由,我們的律師還專門做了答辯。
我認為這個邏輯是很可笑的,專利的有效性,就是為了保護創(chuàng)新者的合法權利。不能因為壞事做的多了,就不算作惡,同樣也不能因為你滿大街的都鋪滿了設備,就不判決侵權。
IPRdaily:這次來電訴街電的案子,對投資界的影響也很大。
袁炳松:是的,影響很大。因為陳歐擁有許多的頭銜,是明星也是上市公司總裁,很大程度上是權有勢的代言人。同時,他自己本身也是投資人的身份,所以在很多領域都備受關注。而這次的案子,對投資圈、創(chuàng)業(yè)公司的影響最大,以至于在深圳有許多的硬件公司被投資時都會被問到“是否有專利糾紛?”。已經(jīng)影響了硬件投資人對專利保護的重視。
IPRdaily:那你對二審有怎樣的一個預判?
袁炳松:我認為維持原判的可能性比較大。共享充電寶的案子正好處在一個風口上,國家對知識產(chǎn)權保護十分的重視,案子關注度也很高。通過我們近期收到的判決回饋的聲音,外界對我們這起案子的關注度非常高。
IPRdaily:你對自身與陳歐之間的角色差異有什么感想?
袁炳松:我個人和陳歐很具有代表性。大家都講他是官二代(注:陳歐的父親曾是德陽市的副市長),他本人是斯坦福大學的高材生,30歲以前是上市公司的總裁。我自己比較普通,是草根創(chuàng)業(yè)者,16歲去了深圳,而深圳是一個技術迭代更新很快的創(chuàng)新之都。我是在這樣的一個環(huán)境下,起起伏伏在創(chuàng)業(yè),開創(chuàng)了共享充電寶這個新興行業(yè)。來電作為全球這個行業(yè)的開創(chuàng)者,一直在用創(chuàng)新和技術能力說話。但陳歐呢,通過他的資本,上市公司的角色優(yōu)勢,直接買了一家公司迅速的進入了這個行業(yè),并迅速實現(xiàn)了規(guī)?;?。
在我們的角色差異下。我跟陳歐見面談判時,我自己覺得陳歐的團隊很像當年的國軍,我們是土八路。他也自喻街電是魏國,而來電是蜀國。所以陳歐很清楚自己兵多將廣錢也多。
但是,我很高興共享充電寶的案子在受到這么多的關注度情況下,被很多的企業(yè)作為典型案例在分析。
商 業(yè) 閉 環(huán)
來電科技是共享經(jīng)濟中的主角之一,同樣在共享經(jīng)濟中取得輝煌成績的另一個主角是摩拜單車。他們一個代表改造傳統(tǒng)單車行業(yè),一個代表改造傳統(tǒng)充電寶行業(yè)。讓創(chuàng)業(yè)者和投資人見識到了,商業(yè)模式的重要性和顛覆性魅力。
縱觀歷史,沒有人能隨隨便便成功。
袁炳松也一樣。他收獲了共享充電寶行業(yè)開創(chuàng)者的標簽、來電多起典型案例的美譽以及注重知識產(chǎn)權保護的優(yōu)秀創(chuàng)業(yè)者榮譽。但是,這一切也都是袁炳松“吃過虧挨過打”之后的經(jīng)驗總結。
摸爬滾打多年,來電的商業(yè)模式經(jīng)住了市場的考驗也贏下了多起訴訟。用袁炳松自己的話來說“一開始就意識到申請專利是對的”。
IPRdaily:從來電的系列維權案子來看,你本人的知識產(chǎn)權保護意識很強,是因何形成的?
袁炳松:我干充電寶實體行業(yè)干了十幾年。我在2005年創(chuàng)業(yè),2008年開工廠,也遇到過專利起訴,挨過打賠過錢這是最重要的一點。其次,充電寶租賃這個項目在2013年那會來看是很厲害的。那個時候,微信支付都是不發(fā)達的,微信支付是到了2015年春節(jié)才火起來的。
2013年底的時候,傳統(tǒng)充電寶的銷售正是很火的時候,我想到了要做商業(yè)模式上的創(chuàng)新。我16歲時創(chuàng)業(yè),還是從深圳華強北街出來的。這是中國電子第一街,很多的電子仿品出自那里。所以,我當時創(chuàng)辦來電時就預想到了,如果這個模式創(chuàng)新成功被驗證可行,在中國一定會被大量抄襲。所以,我早期就布局了專利申請。
IPRdaily:來電成立初期,哪些人和事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袁炳松:我當時做來電科技這個項目時,我的硬件技術合伙人是從格力出來的。這位合伙人本身在創(chuàng)新和技術上非常有實力,所以從技術到專利保護我們的意識很強。來電大量的專利都是在2015年2月份提交的。但我們的第一臺原型機是在2014年10月出來的,按道理,我可以再提前半年2014年年中就提交專利申請。
來電的專利之所以寫的還可以,是因為我們有第一臺真機后的完善。
IPRdaily:來電的第一臺真機落地推廣具體是什么時候?
袁炳松:我們第一臺真機落地是2015年4月17號,隨后公之于眾的放在深圳福田區(qū)開始使用。2014年10月份的時候,來電的第一臺原型機出來了,但沒公開,是因為那個時候來電是有先發(fā)優(yōu)勢的,是行業(yè)第一家。
IPRdaily:回過頭來看,令你一想到就最激動的事情是什么?
袁炳松:最令我激動的還是在想到來電的這個租賃商業(yè)模式。因為我改變了人們獲取電能的方式,這個角度在商業(yè)上是極具創(chuàng)新性的。
我從充電寶能做什么?
人為什么需要充電寶形成商業(yè)閉環(huán)。
充電寶的本質(zhì)是一種可移動的帶電載體。
人真的需要充電寶嗎?
不是,人需要的是充電寶之中的電,而不是充電寶本身!
當我把這些問題想清楚后,就要想人在什么時候需要用電?是那些需要出門在30分鐘以上,和需要長久待在例如車站、商場、電影院等等公共場所的人。人群和空間的關系都想清楚后,我就要預判趨勢。未來的趨勢是,人出門不帶卡不帶包,那么充電寶都可能都不會帶。
所以,移動的帶電載體隨時可租可用,根本上解決了這些需求。
IPRdaily:構思這一套商業(yè)模式,花了多長時間?
袁炳松:我們花了三天的時間。2013年年底的12月24號至26號,三天的閉門會議、閉門思考。第二次的思考,就是去想如何實現(xiàn)它?之后我就去找了這方面的人才,他們也相繼成為了我的合伙人。
盈 虧 平 衡
共享充電寶行業(yè),早期成立的多家共享充電寶公司曾相繼獲得過資本加持,來電科技首當其沖一次性獲得了四家資本共計1.38億人民幣的融資。
但共享經(jīng)濟來的快去的也快,2017年下半年后,共享充電寶行業(yè)融資風頭就過去了。
這個時候,如何自己養(yǎng)活自己實現(xiàn)盈利才能見實力。
來電科技,在2016年8月首次實現(xiàn)盈虧平衡,2017年10月再次實現(xiàn)盈虧平衡,成為了行業(yè)最早實現(xiàn)盈虧平衡的企業(yè)。
“行業(yè)第一個試水的人,最早獲得投資、最早實現(xiàn)盈虧平衡、最早發(fā)起行業(yè)專利訴訟第一槍”,來電的確是一家很快的公司。袁炳松為來電輸入了源源不斷的火花,而來電哥同時創(chuàng)造了屬于他自己的商業(yè)傳奇。
IPRdaily:來電2014年獲得了最大一筆金額的融資,自我剖析來看,你覺得獲投的因素是什么?
袁炳松:當時投資人看好來電的原因是,來電有數(shù)據(jù)模型。因為當時來電是最早的一家公司,我們自己也已經(jīng)生產(chǎn)了1千多臺機器。第二點,是因為共享單車的興起帶起了硬件共享經(jīng)濟,共享充電寶行業(yè)也因此被拉動了一下。第三點,是專利的價值。當時的投資人對專利的認識沒有這次來電勝訴街電的案子這般認識深刻。那時候投資人只是知道專利是有用的。
IPRdaily:來電的專利申請過程是怎樣的?
袁炳松:從共享充電寶火熱之后,我們再申請專利時,會讓專利撰寫代理公司把共享充電寶的相關專利都檢索一遍,避免專利申請碰壁。2017年以后,我們發(fā)現(xiàn)共享充電寶行業(yè)的專利提交量突然變大了。同行手中很多,知產(chǎn)圈也有很多。
IPRdaily:目前和來電過招的這些公司都有什么特點?
袁炳松:來電是2013年底成立,街電是2015年12月成立的。街電的第一臺機器投入使用比我們晚。云充吧同樣是成立在深圳的公司,在產(chǎn)品的風格上,我們做大設備他們也做大設備,我們做小設備他們也做小設備,而且他們很多的宣傳圖和文章內(nèi)容和我們的宣傳用語都是一樣的。因此,我們起訴了云充吧并勝訴了。
IPRdaily:2016年你們起訴了云充電,街電為何不在訴訟之列?
袁炳松:2016年的時候,我們準備起訴云充吧和街電的時候,被信息誤導了。得知的消息是,街電要解散了。僅剩下維護人員,所以我們沒有起訴了。但街電利用2016年年底2017年春節(jié)的這個空檔期,從美團挖了個職業(yè)經(jīng)理人做CEO,突然猛發(fā)力后又起來了。后來正好趕上資本投資熱,街電和同行很多公司在這個期間相繼獲得了融資。
IPRdaily:來電近年來起訴了很多家競爭對手,會不會太著急?
袁炳松:有很多的人曾問我,為什么不把對手養(yǎng)大了再起訴?我的回答是,很多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的起起落落可能也就是3到5年時間,而平均打一起官司就要1到2年,我們是等不起的,也不能拖。
街 電 隱 患
專訪到最后,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在此,回顧街電公司5月31日的部分聲明原文“市場競爭的勝負最終看的是實力,拼的是訂單量和市場份額,以及精細化、專業(yè)化的運營能力。”
是的,截止目前,街電當之無愧是共享充電寶領域設備規(guī)模最大的公司,根據(jù)其官方介紹,街電用戶高達2800萬,日活已經(jīng)突破120萬。
根據(jù)街電官方公布的數(shù)據(jù),粗略來算,即使其中只有100萬人是繳押金99元在使用街電Anker設計12口充電設備,其余用戶為免押金使用。那么,這100萬人共計押金額也將近1個億。
一審判決生效,二審若維持原判——停止制造,停止使用上述產(chǎn)品。
那么,陳歐的2800萬用戶將何去何從?
1個億甚至更多的押金是否還能退還...?
IPRdaily:在來電起訴街電的這起案子中,還有一個被告湖南海翼,他們兩者是什么關系?
袁炳松:街電是海翼孵化出來的品牌,最后海翼把街電賣給了陳歐。陳歐個人當時想買云充吧,最后又臨時掉頭買了街電。而湖南海翼是一家做國外電商的公司,在共享充電行業(yè)沒有經(jīng)營經(jīng)驗,所以街電就賣給了陳歐。
IPRdaily:那陳歐花了多少錢買的街電呢?
袁炳松:媒體報道說是花了3個億。
IPRdaily:陳歐是做電商平臺的,怎么會有一個共享充電寶的夢?
袁炳松:我不清楚具體原因。但是陳歐在買了街電后曾說,街電的目標是(2017年)10月達到估值10億美金,只用4個月的時間。因為當時,共享單車的發(fā)展速度是這樣的。街電也想復制共享單車的模式用在共享充電寶行業(yè)。但誰能想到這么快,才到2017年下半年,資本的投資風口已經(jīng)過了。
IPRdaily:資本圈和行業(yè)人怎么看待這一行為?
袁炳松:我收到很多的投資人和行業(yè)觀察者在交流時說,街電具有很強的投機取巧味道,陳歐和我交流的時候也說,他是進來攪局的。據(jù)了解,街電今年收到了螞蟻金服的投資意向,5月正在商談投資事宜,最后好像叫停了。
IPRdaily:你知道螞蟻金服對其估值多少嗎?
袁炳松:據(jù)了解是螞蟻金服對街電估值15億,并準備投資街電,但正好趕上了這次的一審宣判。
IPRdaily:所以這就是5月23日,他滿世界找你的真實原因?輸?shù)艄偎具€會丟了融資,陳歐輸不起。
袁炳松:資本風頭已經(jīng)過去了。錯過這次機會,陳歐再融資恐怕需要等很久。
來源:IPRdaily中文網(wǎng)(IPRdaily.cn)
作者:IPRdaily夢婷君
編輯:IPRdaily趙珍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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