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律版權的作品的版權版權版權版權版權版權版權
據(jù)媒體報道,作家莫言近日宣布將其全部作品的紙質圖書版權獨家授予浙江文藝出版社。此舉或將改變莫言作品長期以來“一女多嫁”的現(xiàn)狀,也讓人們對進一步規(guī)范出版市場的版權有了更多期待。
近年來,隨著互聯(lián)網(wǎng)音樂、視頻版權環(huán)境的改善,“獨家版權”“獨家首播”等概念已經(jīng)越來越深入人心。原本同質化非常嚴重的音樂網(wǎng)站、視頻網(wǎng)站,因此走上了差異化、個性化的發(fā)展路徑。無論文藝范、小清新,還是懷舊派、“二次元”,都不難找到適合自己需求的音樂或視頻網(wǎng)站。
然而,在歷史長久的圖書出版領域,“獨家版權”的概念反倒顯得新鮮。這一來是因為“獨家版權”其實是出版界的常態(tài),很多圖書的市場潛力不大,甚至不少圖書需要作者自掏腰包才能出版,出版社自然沒有重復出版的動力。二來則因為很多出版社都是重復出版的受益者,面對稀缺的熱門作家資源,各家出版社早已跑馬圈地,各占一角。在無法撼動既有格局的情況下,有的出版社就見縫插針,用“文集版”“精選版”“經(jīng)典版”“插圖版”“手稿版”等名目重復出版知名作品以分得一杯羹。這些出版社既是重復出版的“受益者”,往往也是“被”重復出版的“受害者”,同質化出版的現(xiàn)象愈演愈烈。
一個規(guī)范有序的出版環(huán)境,既是讀者的期待,同時也是著作權人和出版界的呼聲。早在莫言之前,已故作家王小波的版權繼承人李銀河就將王小波全部作品的版權獨家授予知名出版機構新經(jīng)典文化公司,而這家公司也是張愛玲作品版權的擁有者。
值得注意的是,獨家版權有利于規(guī)范出版市場秩序,但可能并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十幾年前,一位知名童書作家把全部作品版權授予一家出版社獨家出版。但到了2015年,雙方發(fā)生齟齬,最終不歡而散……其實,只要符合有關法律規(guī)定,遵守合同約定,作家選擇獨家版權或非獨家版權都無可厚非。不論采取何種簽約方式,作家和出版社都應該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承擔各自的責任,積極履行各自的義務。
除了“獨家版權”,天天出版社的曹文軒兒童藝術中心以及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新近成立的雪漠圖書中心都引起了出版界的注意。這些中心更近似于作家的經(jīng)紀公司,不僅擁有作品版權,而且在作品的影視改編、海外代理、數(shù)字出版等方面進行全面開發(fā)。出版社在版權領域做得多一些、專業(yè)一些,作家就可以在這些方面少受一些困擾、少費一些心思,而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作品創(chuàng)作之中。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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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對:IPRdaily.cn 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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