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號申請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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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告使用技術秘密申請29項專利,索賠增加近3億元?!?/strong>
2023年5月15日,廣東創(chuàng)世紀智能裝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創(chuàng)世紀”)發(fā)布公告,公示了其全資子公司深圳市創(chuàng)世紀機械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創(chuàng)世紀”)、田某與北京精雕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京精雕”)技術秘密糾紛進展。
在這起索賠金額達3.82億元的技術秘密訴訟中,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近日作出一審判決,判令田某與深圳創(chuàng)世紀賠償金額約1300萬元。
一、一審判賠1280萬
據悉,本次涉訴的兩家企業(yè)均為我國機床行業(yè)的頭部企業(yè)。
創(chuàng)世紀前身為廣東勁勝智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專注于消費電子領域精密模具及精密機構件研發(fā)、設計、生產與銷售。
北京精雕成立于1994年,是一家專注于精密數(shù)控機床研發(fā)、生產和銷售的民營高科技企業(yè),主營產品為精雕數(shù)控加工中心。
公告顯示,近日,深圳創(chuàng)世紀收到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2019]京73民初1361號),法院對該案作出的三項判決如下:
(一)被告田某、深圳創(chuàng)世紀停止侵害原告北京精雕的涉案技術秘密至該技術秘密已為公眾所知悉時為止;
(二)被告田某、深圳創(chuàng)世紀連帶賠償原告北京精雕1230萬元、合理開支50萬元;
(三)駁回原告北京精雕的其他訴訟請求。
截至目前,雙方這起技術秘密糾紛的案件受理費已達194.085萬元。其中,原告北京精雕需負擔74.085萬元;被告田某、深圳創(chuàng)世紀需負擔120萬元。
創(chuàng)世紀在公告中稱,根據《民事判決書》,目前該案件處于一審判決的上訴期內,尚未生效。據悉,北京精雕對該起訴訟主張的賠償金額高達3.82億元。
二、被控告使用技術秘密申請29項專利,索賠增加近3億元
據悉,雙方的這起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已持續(xù)四年有余。2022年2月19日,創(chuàng)世紀發(fā)布公告公布了與北京精雕的訴訟情況。
公告顯示,2019年11月,深圳創(chuàng)世紀收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簽發(fā)的北京精雕起訴田某、深圳創(chuàng)世紀的相關材料(案號:(2019)京73民初1361號)。
北京精雕訴稱,深圳創(chuàng)世紀使用了其技術秘密仿制產品并出售,且將其技術秘密申請專利,侵害了其技術秘密。北京精雕主張深圳創(chuàng)世紀侵權的29項專利,其中一項專利(加強筋技術,即專利號為2017210954405的實用新型專利)在深圳創(chuàng)世紀的B-600A-B機床中使用,另外28項專利技術,未在深圳創(chuàng)世紀生產的產品中使用。北京精雕請求法院判令上訴二被告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行為,并索賠9200萬元。
2022年2月份,北京精雕向法院提交了《變更訴訟請求申請書》,將夏某追加為被告三,請求將北京精雕確認為上述涉案29項專利中第十項的專利權利人,并將索賠增加至3.8181億元。
創(chuàng)世紀在該次公告中稱,經法院查明,深圳創(chuàng)世紀銷售型號B-600A-B機床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僅215.47萬元,與原告主張的經濟損失3.8181億元差距較大,故主審法官要求原告進一步梳理并說明其主張經濟損失金額的依據及合理性。彼時案件還尚未進入實審階段。
從目前的判決來看,北京精雕在這場訴訟中占據了上風。在最新的公告中,創(chuàng)世紀并未在公告中透露對是否將對該案提起上訴,后續(xù)雙方的糾紛何去何從尚未得知。
附:最新公告
(原標題:這起索賠3.82億的技術秘密糾紛,一審判賠近1300萬元)
來源:知聯(lián)社
作者:丁一秋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這起索賠3.82億的技術秘密糾紛,一審判賠近1300萬元(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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