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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從五個方向闡述了專利組合的優(yōu)勢,并詳細分析了為什么專利組合能夠為專利權人帶來更高的價值。”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魚琬彬 九鼎天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一件專利所能帶來的價值是有限的,而圍繞核心技術構建多個相關的專利,形成一套具有策略性的專利組合,往往可以獲得更高的專利價值。
專利權保護范圍全面化
一項新的研發(fā)技術問世,往往包含著多個可專利性的技術要點,此時通過單一的專利,難以全面、穩(wěn)定地兼顧到所有的技術要點。
拿機械領域舉例,如圖1所示,單個的元件構成第一維度的技術要點,多個元件組合形成的機構存在第二維度的技術要點,多個機構組合形成的設備構成第三維度的技術要點,多個設備組合形成的系統(tǒng)構成第四維度的技術要點,系統(tǒng)運行的工藝方法構成第五維度的技術要點。
圖1 單一專利的保護范圍
從圖1中可以看出,從不同的維度出發(fā),在申請專利時所要考慮的側重點也不同,單一的專利難以全面地保護所有維度的側重點。此時就需要立足每一個維度,對每一個維度中的側重點進行考量,最終打造出一個覆蓋全維度的專利組合,讓權利人獲得更加全面的保護范圍。
單一專利或未形成組合的多個專利難以形成完整的保護體系,競爭對手容易通過規(guī)避方案繞開單一專利的保護[1],如圖2所示。一旦專利被繞開,研發(fā)該項目所投入的時間、人力、物力等都會付之東流,會對研發(fā)主體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
圖2專利未形成保護體系
相比之下,專利組合則通過不同維度專利的組合構建完整的保護體系,封堵住每一條競爭對手可能繞開的道路,如圖3所示。完整的保護體系可以有效避免競爭對手采用規(guī)避設計繞開權利人已有的專利,確保權利人能夠維持技術領先的地位。
圖3 專利組合后形成完整的專利保護體系
專利權法律穩(wěn)定性提高
專利權的核心在于通過公開技術,換取一定時間一定地域的排他性權利,專利權人可以利用專利的排他性取得壟斷性收益。
但單一專利的法律穩(wěn)定性較差,若該專利在專利糾紛中被宣告無效,則代表著該件專利所對應的技術保護屏障被打破,該項專利的專利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而專利組合從多維度角度出發(fā),可以構建多層技術保護屏障,即便某一專利被無效了,也不會影響其他專利對技術的保護,由此可以看出,專利組合相比單一專利的法律穩(wěn)定性更高,可以為技術成果提供高價值的保障。
專利權保護多地域化
地域性是專利權的基本屬性,但單一專利只能在該專利所申請的地域獲得法律保護,當其他地域發(fā)生專利侵權行為時,單一專利無法用來規(guī)制發(fā)生在其他地域的行為。[2]
例如,發(fā)明人獲得了中國專利,但未在其他國家申請專利,則他人在中國境外使用其專利的行為既不違反中國法律,也不違反所在國法律,但卻可能損害中國專利權人的經濟利益。
為確保專利權人在不同地域的專利權益,可以在本國申請專利組合,再將專利組合中的技術點融合形成一個超級專利,超級專利可以通過PCT、巴黎公約等途徑進入目標國家,再根據(jù)目標國家的專利制度、同行業(yè)的技術發(fā)展狀況等因素調整修改超級專利的側重點,形成符合目標國家的專利,并在空間上打造多地域的專利保護體系。
技術發(fā)展動向隱蔽化
一項技術如果只有一件專利來保護,則會導致該專利直接暴露于競爭對手的視野之內,競爭對手可以通過監(jiān)控目標申請人的專利申請情況,進而掌握目標申請人的技術發(fā)展動向。而一個專利組合中的專利可以由多個申請人共同申請,有效規(guī)避競爭對手對主申請人技術發(fā)展動向的監(jiān)控,使主申請人的技術發(fā)展動向更為隱蔽。
例如,一套專利組合中包含2件技術成熟的核心專利和5件技術處于培育階段的一般專利,其中核心專利的專利權人為主申請人,一般專利a、b的專利權人為隱藏申請人一,一般專利c的專利權人為隱藏申請人二,一般專利d、e的專利權人為隱藏申請人三,如圖4所示。分散專利權人可以將一般專利布置在競爭對手的監(jiān)控盲區(qū),隱藏主申請人的技術發(fā)展動向,待培育中的技術發(fā)展前景明朗后,可以專利權轉讓的方式,讓該專利的專利權回歸主申請人。除此之外,分散申請主體還可以規(guī)避因同一申請主體短時間內申請大量專利可能引起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問題。
圖4 多申請人申請專利規(guī)避競爭對手監(jiān)控
專利申請與技術研發(fā)過程匹配
專利申請應自始至終伴隨整個研發(fā)過程,而單一的專利只能保護技術某一時間段成果的權益。技術研發(fā)初期的產物與技術研發(fā)完成的產物往往有著較大的差異,若只對技術研發(fā)完成后的成果申請專利,那么在面對他人對技術研發(fā)初期的技術方案進行侵權時,專利權人的權益可能無法得到法律的保障。而專利組合則能很好地解決上述問題。
在技術研發(fā)的初期,會形成一個基礎的技術方案,此時對應該技術方案需要申請基礎專利,并以基礎專利為研究主體進行布局,形成初期的專利組合,避免后來的競爭者在技術可能發(fā)展的道路上搶先布置專利。
伴隨著研發(fā)的推進,初代技術可能會被進一步優(yōu)化,此時,若技術優(yōu)化完成的時間在基礎專利的優(yōu)先權期限內,則可以通過提專利優(yōu)先權的方式使對應優(yōu)化技術的專利申請日提前至基礎專利的申請日,這樣不僅可以保有專利權人技術領先的地位,還可以縮短審查周期,讓優(yōu)化后的技術盡早獲得專利權。若優(yōu)化技術與基礎專利布局中的某個專利相吻合,則專利組合幫助專利權人搶占了先機。若以上兩條均不滿足,專利權人需要圍繞優(yōu)化技術方案開展新的專利布局,形成新的專利組合。
由此可以看出,專利組合相比單一專利,更能匹配技術的研發(fā)過程,構建一套密不透風的專利保護體系,為專利權人在商業(yè)上的談判提供更高的戰(zhàn)略價值。
本文從五個方向闡述了專利組合的優(yōu)勢,并詳細分析了為什么專利組合能夠為專利權人帶來更高的價值。中國目前的專利發(fā)展已經從量變開始走向質變,而優(yōu)質專利所能帶來的權益是普通專利遠遠無法比擬的,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專利組合能夠產生1+1>2的價值,未來打造高價值專利組合將會成為中國專利發(fā)展的主旋律。
注釋:
[1]李輝,檀潤華,霍江濤,等. 基于制度與技術約束的機械專利規(guī)避設計[J]. 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tǒng),2015,21(11):2849-2860. DOI:10.13196/j.cims.2015.11.004.
[2]徐升權.專利權地域性之省思[J].知識產權.2014,(9).11-17.doi:10.3969/j.issn.1003-0476.2014.09.002.
(原標題:魚琬彬|如何通過專利組合打造高價值專利)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魚琬彬 九鼎天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編輯:IPRdaily趙甄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魚琬彬|如何通過專利組合打造高價值專利(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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