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兒#
01
關于更新《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以外 可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要求,進一步方便申請人,商標局定期更新《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以外可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并對外公布。2020年第三季度可接受商品和服務項目名稱已在中國商標網商標查詢欄目和商標網上服務系統(tǒng)公布,申請人可在線查詢和填報。
商標局
2020年7月3日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網站)
#知產大省那些事兒#
01
銀川市53家企業(yè)獲267.8萬元知識產權補助資金
今年1月,自治區(qū)財政廳和自治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廳聯(lián)合印發(fā)了《寧夏回族自治區(qū)知識產權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規(guī)定,自治區(qū)財政廳向銀川市撥付了知識產權補助資金267.8萬元,由銀川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代為發(fā)放給53家符合要求的企業(yè)。
銀川市企業(yè)獲得知識產權補助資金的項目包括授權發(fā)明補助、國家級示范優(yōu)勢補助、貫標企業(yè)補助等,其中:國內及港澳臺地區(qū)授權發(fā)明補助資金142.5萬元,國家級示范優(yōu)勢企業(yè)補助資金45萬元,貫標企業(yè)補助資金80.3萬元。7月1日前,知識產權補助資金已撥付至各企業(yè)。
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市場監(jiān)管部門加大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件的查辦力度,有力打擊侵權假冒商品。近期,市市場監(jiān)管局興慶區(qū)分局對轄區(qū)內18家電線電纜批發(fā)商逐一進行核查,共查獲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金川牌”電線電纜155盤,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今年上半年,市場監(jiān)管部門共辦理防疫物資商標侵權案15起,罰沒款75萬元。
在今年的世界知識產權日,全市設立了16個咨詢點位,發(fā)放相關法律法規(guī)單行冊2000本、宣傳資料8000余份。為全面提高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運用、保護的能力和水平,市市場監(jiān)管局計劃從今年至2021年打造知識產權試點企事業(yè)單位,通過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建設、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設等內容有效推進試點工作,逐漸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yè),全面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來源:銀川市政府網站)
02
知識產權服務窗口落地虹橋商務區(qū)
切實發(fā)揮知識產權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支撐引領作用,助力打造虹橋國際開放樞紐,今天,虹橋商務區(qū)管委會與市知識產權局簽訂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上海虹橋商務區(qū)知識產權服務窗口”“中國(上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虹橋商務區(qū)工作站”揭牌運作,窗口與工作站設在虹橋商務區(qū)公共事務大廈一樓的企業(yè)服務中心。
根據虹橋商務區(qū)管委會與市知識產權局簽訂的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雙方將在虹橋商務區(qū)內設立上海虹橋商務區(qū)知識產權服務窗口和中國(上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虹橋商務區(qū)工作站,開展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受理和知識產權事務咨詢服務工作及知識產權侵權舉報投訴受理、案件信息移送、糾紛調解和咨詢解答;開展市園區(qū)知識產權托管項目、創(chuàng)建上海商標品牌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基地和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qū),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制度,提升園區(qū)知識產權服務能級;在商務區(qū)內開展知識產權金融工作,發(fā)揮上海知識產權金融服務聯(lián)盟作用,支持園區(qū)企業(yè)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專利質押融資、專利商標保險等工作;支持商務區(qū)內企事業(yè)單位創(chuàng)建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單位,提升園區(qū)企事業(yè)單位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質量、保護效果、運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虹橋商務區(qū)管委會投資促進與公共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為在商務區(qū)加快設立知識產權服務、商標注冊、商事登記等公共服務窗口,為企業(yè)提供“一窗通”服務,管委會從今年5月上旬開始與市知識產權局積極溝通探討合作事宜,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就將知識產權服務落地到虹橋商務區(qū),充分體現(xiàn)了“虹橋速度”?!按翱诩肮ぷ髡緦⒉扇 €上+線下’模式,一站式受理知識產權相關業(yè)務,用心為企業(yè)做服務,切實讓企業(yè)少跑路?!?span style="font-size: 14px; color: rgb(127, 127, 127);">(來源:新民晚報)
03
成都市知識產權局與西華大學簽署建立推進知識產權工作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
為持續(xù)推進成都市知識產權創(chuàng)造、保護和運用工作,7月1日,成都市知識產權局和西華大學共同簽署《建立推進知識產權工作戰(zhàn)略合作協(xié)議》,協(xié)議從人才培訓、研究合作、維權合作等七個方面達成一致,助推知識產權人才培養(yǎng)及發(fā)展工作。
根據協(xié)議,雙方將共建成都市知識產權培訓基地,培訓全行業(yè)各個層次的從業(yè)人員,提升知識產權產業(yè)人才素養(yǎng)與能力。雙方共同建設“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研究中心,為成都企業(yè)走出去提供政策支持和法律援助,依托西華大學知識產權信息中心共建成都市知識產權信息中心,為政府機構制定知識產權政策出謀劃策,為成都市企業(yè)獲取知識產權信息提供平臺。(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04
安徽新增31家企業(yè)獲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
今年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分批發(fā)布了核準企業(yè)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公告。安徽省黟縣金元生態(tài)農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等31家安徽企業(yè)獲準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核準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的安徽省地理標志產品主要包括太平猴魁茶、黃山毛峰茶、黃山貢菊、大方茶、安茶、六安瓜片、霍山石斛、霍山黃芽、臨水酒、段園葡萄、運漕酒(運酒)等11個產品。
據悉,近年來,安徽省各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高度重視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工作,安徽省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率逐年提升。據統(tǒng)計,截至目前,安徽省共有484家企業(yè)使用包括53個地理標志產品的專用標志。安徽省78個地理標志產品年產值達414.63億元,其中15個地理標志產品遠銷國外,出口額達27.88億元。扶貧項目地理標志產品47個,惠及貧困人口26.0836萬人,貧困人口人均年增收達2559元。
安徽省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當前,安徽省各級知識產權部門正以開展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試點為契機,著力加強地理標志工作與鄉(xiāng)村振興有機融合,引領更多企業(yè)投資地理標志產品產業(yè),著力提高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使用率,努力實現(xiàn)“培育一個產品,做好一個保護,帶動一個產業(yè),搞活一地經濟,富裕一方百姓”的目標。(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
#海外知產那些事兒#
01
彪馬對耐克的商標申請?zhí)岢霎愖h
近期,德國運動品牌彪馬(Puma)正在竭盡全力地阻止耐克(Nike)將“footware”標志注冊為商標,該標志適用于運動鞋專用的軟件商品和服務。此前,彪馬曾對耐克于2019年3月遞交的“footware”商標申請發(fā)起了早期挑戰(zhàn),即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遞交了“抗議信”(letter of protest),稱“footware”是一個描述性的術語,不符合注冊條件。2020年6月16日,彪馬針對耐克的“footware”商標申請發(fā)起了異議程序,請求USPTO駁回該注冊申請。
在異議程序中,彪馬再次指出,“footware”對于技術驅動的鞋類設計而言是一個僅具有描述性的術語,任何企業(yè)都不應該將該詞注冊為商標,尤其是市值高達1250億美元的耐克。彪馬還表示,耐克的“footware”標志在語音上與“footwear”一詞相同,并且與該詞的拼寫十分相似,這使得“footware”標志成為了市售產品(即鞋類)的通用術語,并未發(fā)揮商標的功能,即指示特定商品或服務的來源。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耐克并沒有將“footware”標志用于鞋類。該公司將“footware”標志用于如下類別:第9類,用于在物聯(lián)網電子設備上接收、處理以及傳輸數(shù)據的計算機硬件模塊;第38類,電信服務,即通過電信網絡、無線通信網絡和互聯(lián)網進行的數(shù)據傳輸服務;第42類,提供用于整合第三方應用程序以產生交互式用戶體驗的應用程序接口軟件的應用服務提供商。
除了指出耐克的“footware”標志是一個描述性的詞語以外,彪馬還在向USPTO的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耐克并不是唯一一家銷售將鞋類與硬件/或軟件技術結合起來的商品的企業(yè)。實際上,彪馬稱自己早在1986年就開始制造和銷售融合了計算機技術的鞋類了,而美國運動品牌安德瑪(Under Armour)和美國跑鞋品牌奧創(chuàng)(Altra)等其他公司也提供了以技術為核心的鞋類產品。
競爭對手以技術為核心的鞋類產品的大量涌現(xiàn)可能意味著消費者習慣于瀏覽和購買將產品和技術相結合的產品,包括將軟件或硬件技術與鞋類配對的產品。因此,“footware”一詞通常用于描述與鞋類產品(包括鞋類)結合起來的軟件,而非來自于某一個制造商的產品。
彪馬還指出:“正如消費者會認為間諜軟件描述的是結合了間諜活動的軟件一樣,他們也會認為‘footware’描述的是與鞋類產品(包括鞋類)結合起來的軟件?!?br/>
該公司還表示:“耐克是最近才開始使用‘footware’標志的,因此不能表明該標志獲得了顯著性(即一件標志經過持續(xù)的使用和推廣獲得了顯著性,從而使消費者能夠將其與相關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聯(lián)系起來)。如果耐克的標志獲得了顯著性的話,那么即使其缺乏固有顯著性也可以獲得注冊。”
彪馬表示,如果耐克的“footware”標志獲得了商標注冊,那么其將獲得對這一具有描述性術語的專有權利,并可以阻止競爭對手(包括彪馬)在市場中使用此類描述性術語。此外,彪馬還要求USPTO的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支持其提出的異議,并駁回耐克的商標申請。
耐克的“footware”標志曾遭到了USPTO審查員的質疑(即USPTO審查員在《審查意見通知書》中要求耐克解釋“footware”標志的措辭在軟件、硬件或電信行業(yè)中是否有重要意義以及這種措辭是否是耐克行業(yè)內的專門術語)。在“footware”標志的商標申請進入異議階段之前,耐克還為其“SNKRS”相關標志遞交了商標注冊申請。2020年初,耐克的法律顧問向USPTO為與其“SNKRS”購鞋軟件有關的標志遞交了4件商標注冊申請。
其中兩個涉及“SNKRS”標志的商標申請主要用于如下商品和服務:服裝和鞋類;以鞋類和服裝為特色的在線市場;提供時尚、娛樂、運動鞋、流行文化和體育領域的信息、新聞和評論的服務;提供使用戶能夠查看各種印刷品、圖片、圖形圖像以及音頻和視頻內容的網站的服務。另外兩個商標申請主要涉及耐克的“SNKRS”及其閃光型標識,耐克稱這兩個標志也適用于上述4種商品和服務。在2020年1月下旬提交了上述4件商標申請后,耐克收到了USPTO審查員的初步反對意見。(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02
蘋果尋求法院支持,以了結與Zipit Wireless的無謂專利侵權訴訟
為一勞永逸地解決與 Zipit Wireless 有關的即時消息專利糾紛,蘋果正在尋求法院的支持。作為安全消息傳遞平臺的創(chuàng)建者,Zipit Wireless 起訴蘋果公司的 iMessage 服務侵犯了自家的知識產權。不過周五的時候,蘋果已經主動向加州北區(qū)地方法院提出了異議。
今年 6 月提起的訴訟中,Zipit 指控 iMessage 和蘋果移動設備侵犯了自家的兩項知識產權,尤其是“通過無線接入點覆蓋即時消息終端”這項專利。
不過蘋果在周五的投訴中辯稱,該公司并未侵犯 Zipit 的專利,因其只涉及帶有單獨的“顯示屏”和“數(shù)據輸入設備”或實體鍵盤的產品,而 iPhone 采用的是顯示屏 + 軟鍵盤的方案。
奇怪的是,Zipit 未事先向蘋果發(fā)去通知,就突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資源撤下了相關指控。但蘋果為了避免未來再次卷入糾紛,還是希望法院能夠出具一份司法聲明,以澄清該公司從未侵犯 Zipit 專利,并希望由對方承擔法務費用。(來源:cnBeta)
#知識產權那些事兒#
01
擅播《春嬌救志明》 誰來“救”你
酒店未獲授權的情況下在客房內通過網絡向公眾提供電影在線點播服務,侵權嗎?侵犯了什么權利呢?快來和小編一起通過一個案例看一下吧~
案情簡介
愛奇藝享有電影《春嬌救志明》的獨家信息網絡傳播權。J酒店在其客房內通過網絡向公眾非法提供了上述影片的在線播放服務。
愛奇藝認為上述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訴至法院。
一審法院認定J酒店的行為侵害了愛奇藝公司的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判令其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42000元。
J酒店不服訴至北京知產法院。
法院判決
一、信息網絡傳播權還是廣播權?原告主體是否適格?
J酒店主張其向客人提供點播服務的形式,屬于著作權法中規(guī)定的廣播權保護的范疇,非信息網絡傳播權,而愛奇藝公司并未獲得涉案影片廣播權的授權,故不是本案適格原告。
判決認為:根據著作權法規(guī)定,廣播權所控制的傳播作品的行為是一種由受眾被動接受的“單向傳播”,即非交互式傳播。而信息網絡傳播權所控制的傳播行為特征在于,受眾可以自主選擇信息內容,以及接收傳播的時間和地點,是一種“交互式傳播”。
J酒店通過局域網的形式在客房內向房客提供涉案作品的點播服務,房客可以通過該網絡自行選擇時間和地點點播涉案作品,屬于交互式傳播,應落入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控制范圍。愛奇藝公司作為涉案影片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專有權利人,有權向J酒店主張權利。
二、與供應商合作,也承擔責任?
J酒店稱:“智慧酒店系統(tǒng)”的軟件和硬件由案外人S公司提供,包括影視作品的提供與更新。但J酒店于一審提交的證據表明,J酒店是將涉案作品上傳至其網絡服務器中,并向客房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瀏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第二款:
通過上傳到網絡服務器、設置共享文件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軟件等方式,將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置于信息網絡中,使公眾能夠在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以下載、瀏覽或者其他方式獲得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實施了前款規(guī)定的提供行為。
J酒店該行為符合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構成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來源:知產北京)
02
加盟呷哺呷哺可別走錯門
說起呷哺呷哺小火鍋,很多小伙伴一定都很熟悉,那可是小編學生時代最愛的火鍋店之一。
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審結了一起關于在網絡平臺上發(fā)布虛假的呷哺呷哺火鍋加盟廣告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認定X公司在B網站上發(fā)布呷哺呷哺加盟信息,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審認為:呷哺呷哺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呷哺公司)在餐飲行業(yè)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而X公司從事餐飲行業(yè),應當知曉呷哺公司的知名度,但其仍在發(fā)布的信息中使用“呷哺呷哺”字樣進行宣傳和招徠加盟,存在主觀過錯,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認為其小火鍋加盟項目是呷哺公司的項目,或與呷哺公司存在特定聯(lián)系,構成不正當競爭。
B網站有償為企業(yè)發(fā)布招商信息提供網絡平臺,由于其未盡到了相應的管理和審核義務,在事實上為X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供了便利條件,構成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基于此,一審法院判決X公司和B網站連帶賠償呷哺呷哺公司經濟損失48 250元及合理開支1750元。
B網站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知產法院提起上訴。
二審認為:B網站稱其用戶均系實名認證且已經對X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進行了審查,但其提交的現(xiàn)有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其主張,且即便認可其主張,亦僅能證明其對平臺上注冊的用戶信息進行了審查,但對X公司發(fā)布的加盟信息則并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
同時考慮到提供招商信息亦系其業(yè)務之一及呷哺公司在行業(yè)中的知名度,故B網站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并未盡到合理的注意義務,應當與X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最終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來源:知產北京)
03
兩人買賣假酒587瓶,貴州茅臺狀告侵商標權索賠一百萬
近日從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于7月1日完成知識產權案件的首次立案。該案案由為侵害商標權糾紛,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標權為由起訴南京溧水的兩名被告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之處人民幣100萬元。
據立案材料顯示,2016年以來,被告人鐘某、邰某某先后多次從他人處購買假冒注冊商標“貴州茅臺”的假冒貴州茅臺酒597瓶、其他92瓶,并進行銷售。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是第3159141號“貴州茅臺”文字商標、第3159143號圖形商標的獨占許可使用權人。被告銷售侵犯原告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注冊商標專用權。
貴州茅臺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之處人民幣100萬元;對其侵權行為在南京市主要媒體上刊登聲明,以消除不良影響;同時由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損失費用。(來源:中華網酒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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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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