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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張旭 萬慧達知識產權
原標題:俄羅斯商標的“熱鬧”與“門道”
隨著中國商標局發(fā)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商標工作情況分析》新鮮出爐,我們看到了新的一年中商標行業(yè)的新動態(tài)。作為一個涉外商標業(yè)務的代理人,筆者第一時間在《情況分析》中搜尋起涉外商標的相關信息:在國內商標申請總量相比去年同期略有上升相的同時,我國申請人提交馬德里申請的數(shù)量同比下降了8%,為1285件。在這1200余件“走出去”的申請中,申請類別前三分別是9類、35類和7類,指定締約方前三分別是俄羅斯、美國、印度。
數(shù)據一方面說明,我國主要出口產品為電子、機械,與我國是制造業(yè)第一大國的實際相符合,并且服務貿易也在快速增長;另一方面也說明,相比傳統(tǒng)的發(fā)達市場,我國的申請人越來越重視新興國家的潛在市場,尤其是“一帶一路”的重要國家俄羅斯,我國申請人進入當?shù)厥袌龅臒崆槭鞘指邼q的。俄羅斯作為我國長期戰(zhàn)略合作伙伴,其商標制度又是什么樣的呢?不妨跟著筆者一起,來看一看俄羅斯商標的“熱鬧”與“門道”。
一、俄羅斯的官方語言是俄語
我國申請人進入外國市場,首當其沖的問題就是語言。一方面,商標進入當?shù)厥袌?,要解決當?shù)叵M者對商標的識別問題。另一方面,申請人企業(yè)自身積累聲譽,需要解決當?shù)叵M者對企業(yè)名稱的識別問題。
俄羅斯的官方語言為俄語,其字母與拉丁字母并非對應,與我國的官方語言漢字更是相去甚遠。因此,將中文商標、中文企業(yè)名稱通過音譯、意譯等方式轉化為俄語,就顯得非常重要了。以最為知名的飲料公司“可口可樂”在俄羅斯的注冊為例,其不但將公司名稱“THE COCA COLA COMPANY”翻譯為“ДЗЕ КОКА-КОЛА КОМПАНИ”以滿足俄羅斯的申請要求,同時還將翻譯后的俄語商標“КОКА-КОЛА”與英文商標“COCA COLA”分別注冊。足見其在保持可口可樂品牌的全球統(tǒng)一形象之余,還不忘深入當?shù)厥袌?,可謂細致入微。
二、俄羅斯使用尼斯分類表
俄羅斯參加了尼斯協(xié)定,目前使用第11版尼斯分類表(ICGS)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區(qū)分。與中國類似,俄羅斯在接受尼斯分類標準商品的同時,允許申請人根據尼斯分類的歸類宗旨和表述習慣,對商品和服務進行具體的描述,并接受尼斯分類表中未記載的非標準商品名稱。
根據商標局的統(tǒng)計數(shù)據,我國申請人的涉外商標申請中類別前三分別是9類、35類和7類中。其中,第9類和第7類涉及實物商品,商品的名稱與實物之間有著一一對應的關系,按照常用的商品名稱指定商品就不會遇到問題。但是在第35類,尤其是最熱門的“零售、營銷”類服務上,情況就與國內不太一樣了。
我國在35類接受的服務中,僅接受針對藥品、獸醫(yī)制劑、醫(yī)藥制劑和醫(yī)療用品這些商品的批發(fā)和零售服務。針對其他商品例如服裝、鞋帽等等的批發(fā)和零售服務,在商標注冊申請中是一律不接受的,哪怕申請是基于其他國家關于批發(fā)零售服務的優(yōu)先權提出的。因此,為了滿足市場經營的需要,我國申請人通常會指定“替他人推銷”作為替代。但是,“替他人推銷”與“批發(fā)零售”在文字含義上仍有著很大的區(qū)別,為了更有針對性地取得使用商標的排他性權利,建議申請人在選擇服務描述時脫離國內的慣性思維,選擇更加適合自己的描述。
另外,實物商品由于與其批發(fā)零售服務共享銷售渠道,因此兩者在俄羅斯的審理標準中構成相同近似商品或服務。例如,32類“非酒精飲料”商品會與35類“非酒精飲料的批發(fā)零售”服務構成相同近似商品或服務。
三、俄羅斯商標中對商品通用名稱的審查
商品通用名稱,例如“汽車、手機、電腦”,是對商品本身的描述。很多時候,商標會將商品通用名稱包含在內,以便于消費者將商標與商品聯(lián)系在一起,迅速識別商品來源。例如“大眾汽車、蘋果手機、聯(lián)想電腦”等等。
不過,究其核心,標識商品來源的部分僅僅是“大眾、蘋果、聯(lián)想”,而“汽車、手機、電腦”作為通用名稱,不應當被少數(shù)個體壟斷使用。在我國的商標注冊審查中,默認通用名稱在相關領域上缺乏顯著性,僅僅對顯著性部分進行審理。但是,俄羅斯的商標注冊審查會對商標中的全部元素進行審查,對于通用名稱,會以審查意見的方式提出問題,要求商標申請人放棄這部分的專用權。
很多申請人自然想到了,既然已經知道了商標中包含通用名稱且應當放棄專用權,我在申請的同時聲明放棄不就好了?
但是,俄羅斯的商標注冊申請書沒有給我們任何機會,放棄專用權的聲明沒有地方填寫進去。所以說,為了商標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最順利地獲得授權,最好的方法就是主動去除商標中的通用名稱部分,不給俄羅斯審查員下發(fā)此類官方意見的機會。
四、俄羅斯的商標異議制度
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俄羅斯沒有獨立設置的異議程序
俄羅斯沒有獨立設置的異議程序
俄羅斯沒有獨立設置的異議程序
是的,你沒看錯,俄羅斯真的沒有獨立設置的異議程序。但是,俄羅斯真的對潛在權利主體的意見漠不關心嗎?答案是否定的。所以,就來看看俄羅斯特有的“提出意見的方式”吧。
如果有主體認為某件商標不應當被核準注冊,可以通過意見書的形式向審查員主張其觀點,從而阻止該商標最終被核準注冊。因此,相比很多國家在商標審查結束后公告一段時間以便提出異議的方式,在俄羅斯主張權利的時間更加充足一點:商標申請?zhí)峤缓?周左右,申請信息就會在俄羅斯官方網站上公開,由此開始直到商標審查結束或下發(fā)第一次官方意見為止,認為權利會受到損害的第三人均可向俄羅斯專利商標局遞交意見書、主張自己的權利。
不過,相比獨立設置的異議程序,俄羅斯的審查員僅需要閱讀意見書的內容,而不需要給予書面回復。相對地,商標的申請人也不會收到質證的通知,沒有對此答辯的機會。意見書是否采納,審查員僅需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判斷即可。所以說,別看提出意見的時間長,如果審查員已經審理完畢了你才提交意見書,他/她完全可以微微一笑說一句“不好意思”而完全無視你的意見(一般在商標申請日后6個月內提交意見書均能將觀點有效地傳達給審查員);另外,請一個文筆過硬的狀師,那是相當重要的哦!
篇幅有限,僅僅講了一些俄羅斯商標申請注冊中的毛皮。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張旭 萬慧達知識產權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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