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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南影
原標題:喬丹體育改名中喬體育,未申請“中喬”商標!
IPRdaily消息: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依法判決喬丹體育停止使用其企業(yè)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據(jù)悉,2021年1月12日,喬丹體育更名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據(jù)悉,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喬丹體育”)改名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喬體育”)。
根據(jù)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顯示,喬丹體育的公司名已于2021年1月12日更改為中喬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不過,根據(jù)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喬丹體育的分支機構目前公司名仍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廈門銷售分公司”,不知道是否有影響呢?
喬丹體育更名的消息一經發(fā)出就受到廣大網友關注登上微博熱搜。
評論中不少網友對喬丹體育呈批判態(tài)度,也有網友表示“美國那個球星叫Jordan不叫喬丹,西方叫Jordan的人很多,包括很多運動員”。
據(jù)了解,喬丹體育其前身為成立于1984年的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2000年更名為福建省喬丹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并開始使用“喬丹”中文及圖形商標;2009年,完成企業(yè)改制,整體變更為喬丹體育股份有限公司。
究其喬丹體育改名原因則主要是因為去年的一份判決。
2020年12月30日,上海二中院對前美國職業(yè)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訴喬丹體育公司、百仞貿易公司姓名權糾紛案作出一審宣判。
上海二中院判決:喬丹體育公司公開在報紙和網絡上向原告賠禮道歉,并澄清兩者關系;喬丹體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業(yè)名稱中的“喬丹”商號;喬丹體育公司應停止使用涉及“喬丹”的商標,但對于超過五年爭議期的涉及“喬丹”的商標,應采用包括區(qū)別性標識等在內的合理方式,注明其與前美國籃球運動員邁克爾?喬丹(Michael Jordan)不存在任何關聯(lián);喬丹體育公司應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30萬元;喬丹體育公司賠償原告因本案訴訟所支出的合理費用人民幣5萬元;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邁克爾?喬丹姓名權糾紛案一審公開宣判!喬丹體育停用“喬丹”商標》)
深究起來,這場關于“喬丹”姓名權的糾紛可追溯至2012年2月23日,邁克爾·喬丹現(xiàn)身視頻稱向中國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指控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皢痰ぁ?a href='http://m.jupyterflow.com/search_shangbiao.html' target='_blank'>商標案由此爭論不休。
不過,筆者在查詢過程中卻發(fā)現(xiàn),改名后的中喬體育卻沒有申請“中喬”商標。
據(jù)中國商標網顯示,截至2021年1月11日,共有110件“中喬”相關的商標申請,而這110件“中喬”相關商標沒有1件由中喬體育申請。
最早申請“中喬”商標的是三河市中喬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7日申請,主要申請類別為第7類,用于輸送機等。
而第19685210號“中喬”商標由個人于2016年4月19日申請,主要申請類別為第25類,用于褲子、T恤衫、外套,而鞋襪服裝等商品服務已被駁回。目前已成功注冊。需要注意的是,這一類別與中喬體育申請商標的主要類別一致。
據(jù)企查查數(shù)據(jù)顯示,中喬體育已成功申請注冊的第25類商標共有146個,其中更是包括“喬丹”以及“QIAODAN”相關商標。至少從類別來看,中喬體育的商標還是安全的。
但從企業(yè)名稱來看,中喬體育著實有點難過了,難道,剛剛失去“喬丹”商標的中喬又將進入另一個商標爭奪的漩渦之中嗎?筆者將持續(xù)觀望。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南影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
注:原文鏈接:喬丹體育改名中喬體育,第25類“中喬”商標已被他人申請?(點擊標題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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